2023年半年杭州市拱墅區初級中學教師、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試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結合杭州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會議精神和我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現將2023年半年杭州市拱墅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杭州市拱墅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組織,拱墅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實施。

2.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須辦理“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或部隊駐地(僅限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屬拱墅區的人員(含原下城區),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拱墅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港澳臺居民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按《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精神辦理。

根據《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25部門關于促進我省退役軍人高質量就業創業的若干意見》(浙退役軍人廳發〔2023〕16號)有關要求,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退役軍人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3.本次認定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10月9日-10月23日,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網上申報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受理機構選擇拱墅區教育局。

本次認定開通全程網辦,申請人網報時須根據個人情況上傳相應資料(PDF格式,詳見附件2)。

申請人請及時加入下半年拱墅區認定工作釘釘群:

初小幼群:40805011861;高中段群:15375047920。

第二階段為政策咨詢及申請受理階段:

10月9日—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政策咨詢。申請人如有疑問,可至本機構認定指導中心現場咨詢或電話、釘釘群咨詢,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拱墅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地址:鳳起路國都公寓18幢拱墅區社區學院208室,咨詢電話:81392812,81392805

11月1日,體檢。申請人于當天7:30—9:30至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又名:浙江省中山醫院,莫干山路219號3號樓二樓體檢中心)進行體檢。(具體安排詳見附件1;個人體檢時間以本機構通知為準,請注意查看釘釘群通知,體檢表見附件3)。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23〕5號)精神,經體檢醫院醫生現場確認已懷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檢查。申請人自帶懷孕證明的,不予認可。備孕和哺乳期的人員一律不免檢胸透。

11月7日,受理機構審核材料,明確受理意見,在杭州·拱墅門戶網站發布受理公告。

予以受理的申請人須將一張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背面寫上姓名)郵寄至本受理機構(通訊地址詳見附件1),或于體檢當天交受理機構工作人員。

4.如出現報錯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本受理機構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5.申請人在認定過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關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申請人對提交虛假信息及申報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6.初中、小學、幼兒園段的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將于12月12日左右通過杭州·拱墅門戶網站進行公示。證書、行政許可決定書等材料統一郵寄送達(請在網報申請時勾選郵寄選項,郵費由認定機構承擔),須申請人本人簽收。

附件:1.體檢、預交制證照片注意事項及具體安排

2.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

年九月二十九